您好!欢迎来到中国老龄产业网~

手机站

App下载

当前位置:首页 > 老年权益 > 虚构险情

上海一网红为何遭到集体抵制

所属分类:虚构险情 阅读次数:1177 发布时间:2024-05-24

近日,拥有400余万关注量的主播“上海小阿姨”遭到众多网友抵制。在上海网警的官方号下更有数千条网友要求对其进行查处的留言。


数日内留言大多和其有关


该主播长久以来一直存在很多非议和争论,但是哪怕以前的女权、踩一贬一、装疯卖傻,屡次标榜受害者人设,白头从来没有评论过,毕竟道德不是底线法律才是,每个人对道德的认同度不同,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。但是这次该网红可能触犯了法律

该主播于8月底发布了条视频,开头就称“遇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,自己差点被卖到缅北去了”

其原视频语言为“差一点就要被卖到缅北去了”,原视频网络上其他主播作品内仍可以搜到。

事后众多网友对此产生了质疑,纷纷要求其报警或者说出“遇险具体位置”,其一直含糊其辞。也未出示在引起网友议论前的报警记录,只称“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大家”,其后关注者数量不断减少,并有大量主播进行了发文申讨。

白头认为如果该主播之前所述属实,很容易就可以自证清白,比如出示当日通话及消费记录等给警方即可。但若纯属虚构事实博流量的话,此事件已经造成了相当的社会影响,必须进行相应处罚。毕竟数日前拥有数千万关注量的主播“二驴”也是因为制造“缅北”虚假内容刚刚被处罚,账号更是被无限期封禁

至于可能触及的法条及责任,白头简单整理如下。

【行政责任】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5条规定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  (一) 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  (二)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  (三) 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”

【刑事责任】《刑法》第291条之一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套用一下警方公告的提示“网络不是法外之法地,广大网友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”。

    点赞

    收藏关注

    星级: